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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讯第五十期
发布时间: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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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吴军会长出席惠州协会主办的公益书画展和2018年惠州市第11届放生节

吴军会长赴惠州旭日集团有限公司调研

吴军会长赴东莞得利钟表制品厂有限公司调研

我会应邀出席聚力粤港澳大湾区,开拓"一带一路"全新机遇论坛

2018年珠三角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席会议召开

我会派员出席广东省编办召开的强市放权专题论证会

【会员风采】

省协会杨勋副会长荣获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奖

省协会副会长单位NU SKIN如新十五年来五度荣膺“中华慈善奖”

【政策法规】

“外资十条”修订版首场政策宣讲会在广州举行

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

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

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协会动态】

吴军会长应邀出席 “清风无价”净慧长老生活禅文化公益书画展和2018年惠州市第十一届放生节

656,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吴军应邀出席了由河北省生活禅文化公益基金会、惠州市佛教协会、惠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旭日集团联合主办奖门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协办的清风无价——净慧长老生活禅文化公益书画展。惠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开洲,原惠州市政协主席汤聘辉、原惠州市政协副主席林惠纯,及各有关部门、中国佛教协会、市各界友好协会、文化学者等嘉宾共300余人出席活动。省协会会长杨勋、王观强、常务理事黄紫虹等出席了开幕式。

    开幕式上,大家首先观看了纪念净慧长老的纪录片《生活禅者》,感受这位觉悟人生、奉献人生的大德高僧的嘉言懿行。

  随后由省协会副会长杨勋先生致辞,他表示有幸见证生活禅理念最初的提出到如今不断地延续,回顾了自己与净慧长老和柏林禅寺深厚的因缘。他强调要提升文化自信,今后也将不遗余力地弘扬发展优秀的佛教文化,提升文化自信。随后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北柏林禅寺方丈明海法师致辞谈到自己多次来到惠州,与这座城市结下的缘分,称这次书画展的顺利开展可谓是一时千载一事千缘,其中关联着各种善缘、人缘、法缘、佛缘等。

最后,王开洲部长在致辞中指出,惠州市佛教界以文化弘扬佛法,以慈善回报社会,以教育净化人心,遵守宗教法规政策,传承优秀的佛教精神,引导广大信众正信正行,努力发挥佛教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积极贡献。随后他宣布画展开幕。

    开幕式后,大家欣赏了来自来自佛教界、书法界各名人大家的作品。本次画展为惠州市佛教界第十一届放生节的部分环节,筹集的款项将统一交由河北省生活禅文化公益基金会,将用做于推动公益文化、临终关怀、灾难救济、扶危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66日上午,主题为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惠州市第十届放生节在惠州市会展中心及市区东江公园举行。这次活动由惠州市佛教协会主办,惠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惠州市企业联合会、惠州市企业家协会及旭日集团联合协办。

    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吴军,惠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开洲,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钟伟宁,市政府副秘书长邹平生,惠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彭华君,惠州市民宗局副局长朱观荣、钟永兰,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佛教协会长,柏林禅寺方丈明海法师省协会杨勋会长,王观强副会长、黄紫虹常务理事等领导及有关企业代表、信众等1000多人参加此次活动。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开洲致辞指出,惠州市佛教界发扬自身优良传统,持之以恒举办东江放生节活动,着力宣传关爱生命、关爱环境的公益环保意识,促使爱护自然、保护自然成为大家的共同责任和自觉行动,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东江放生文化节已成为惠州一张亮丽的名片。希望佛教界朋友们一如既往地高举爱国爱教旗帜,进一步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希望市佛教协会广泛团结信教群众,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同时,积极引导宗教界自觉将绿色、环保理念融入宗教活动全过程,为惠州开创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新局面多作贡献。

    中国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河北省佛教协会会长明海法师在活动仪式上致辞表示,绿水青山要比金山银山更加宝贵,而惠州是一个有绿水青山的地方。在佛教里,正报指的就是我们的肉身,依报指的是环境。绿水青山就是依报的身体,这是我们共同拥有的,需要我们共同来保护。因此通过放生来表达我们对依报的热爱,对环境的热爱,对国土的热爱。他强调,不能仅局限在放生这种形式上,而是要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行为都能表现出这种热爱。

    惠州市佛教界以创建生态文明、共建幸福惠州为主题,坚持每年举办东江放生活动,众多市民积极参与这一常态化放生活动。

    这一系列活动是省协会副会长单位旭日集团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体现和传导导人向善的理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这与党和国家推动改革开放成果惠及中国人民的目标与理念不谋而合,我们认为搞好企业生产经营的同时,也要努力推动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企业文化,这也符合我国倡导树立正确社会价值观和文化建设的需要。


吴军会长赴惠州旭日集团有限公司调研

 

为加强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与副会长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副会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进与副会长企业间的交流和沟通。5月30日,由吴军会长率秘书处有关人员赴我会副会长企业惠州旭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拜访及调研。省协会副会长、惠州旭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勋先生热情接待了我会一行。

杨勋先生首先向我们详细介绍了该公司的发展历程,从改革开放的第一家加工贸易企业到现在集服装、房地产、农产品、智能机器人等多元化发展的跨国企业,杨勋先生很骄傲地说:没有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改革开放,他的公司就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好。杨勋先生还代表公司对广东省各级政府、省商务厅及各有关部门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吴军会长对惠州旭日集团有限公司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赞赏有加,并就如何推动企业发展以及省外商协会今后的发展方向与杨勋副会长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最后对杨勋先生一直以来对省外商协会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吴军会长赴东莞得利钟表制品厂有限公司调研

 

为加强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与副会长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副会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进与副会长企业间的交流和沟通。6月6日,由吴军会长率秘书处有关人员赴我会副会长企业东莞得利钟表制品厂有限公司进行拜访及调研。省协会副会长、东莞得利钟表制品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梁伟浩先生热情接待了我会一行。

梁伟浩先生首先向我们详细介绍了该公司的发展历程,1978年成立于香港。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工业厂房面积达2万平方米,员工近800人,拥有先进管理技术和生产设备,具有年产500万只手表生产能力的现代化大型钟表生产企业。公司不断发展壮大,2012年在广东省河源市投资建立分厂;2014年集中十多家手表配件供应商,在东莞市凤岗镇成立得利国际钟表研发中心;2016年在瑞士投资建立分厂;得利钟表集团秉承“成为一个现代、有创新力、值得信赖、并受尊重的世界知名公司(To be Innovative,Contemporary,Trustworthy,Respectable and World’s well-known company”的企业理念成功开创了自主品牌-SAGA世家表,一经推出已成为国内高端手表的代表,备受追捧。

SAGA品牌历史悠久,1950年SAGA手表诞生于美国,得利钟表集团在1987年收购SAGA商标,发展其零售业。在1987-1992年,5年间风行加拿大,被誉为当时的潮流圣物及成功象征,并于1992进军内地市场,成为国内进口手表品牌的佼佼者;时至今日,SAGA手表以其独特的外形设计和精准的内在品质一直引领着中国高端手表的潮流,更成为高端成功人士自戴或送礼的必然首选。

吴军会长对东莞得利钟表制品厂有限公司作为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成功典范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东莞得利钟表制品厂有限公司在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同时,积极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推动产品的研发、推动自主品牌的建设、推动国际市场营销网络的建设,从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原始设备制造商,纯生产,没技术),然后到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有技术,但是仍然帮人家贴牌生产),最后到OBM(Orignal Brand Manufactuce,原始品牌制造商,有技术,自主生产,自有品牌)。这是广东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成功典范。最后双方就如何进一步推动企业和省外商协会的发展与梁伟浩副会长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我会应邀出席广东省商务厅、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的聚力粤港澳大湾区,开拓"一带一路"全新机遇论坛

广东省商务厅、香港贸易发展局于6月15日在广州举办聚力粤港澳大湾区,开拓“一带一路”全新机遇论坛,向出席的约800名广东省企业代表介绍香港商贸平台及服务业优势、粤港两地在大湾区下的合作机遇,以及香港贸发局的多元化服务如何协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我会也协助邀请了数家会员企业出席本次论坛。

在论坛上,香港贸发局总裁方舜文表示,大湾区政策即将出台,外界普遍预期科技和创新将会是重要的发展方向。她认为,区内的科研和先进技术,结合传统工业和国际级专业服务,将成为国际一流湾区。香港是区内最开放、最国际化和最市场化的都市,在推动整个湾区的发展有其独特地位。而香港作为内地与全球之间的双向投资及贸易枢纽的角色将会日益重要。香港将集中在三方面发挥所长,包括金融、科技创新和国际化,与大湾区城市互补发展。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下,贸发局不但会进一步把海外企业引进来,也协助粤企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她指出,大湾区的强项如创新科技、智慧制造,与香港的优势包括金融、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贸易、创意与市场推广结合,互惠互利,藉以提升整个湾区的竞争力。

随后省商务厅厅长郑建荣在致辞中表示,广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广东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机遇,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提高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自觉性和能力。

本次论坛分为粤港澳大湾区@智慧时代 - 颠覆传统、开创未来及发挥香港所长,护航湾区企业探索一带一路全新机遇两个环节。于首环节中,香港贸发局研究总监关家明担任主持,与香港贸发局美洲首席代表周瑞鹿生、香港贸发局日本首席代表朱耀昌,以及商汤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尚海龙对谈,剖析欧美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和粤港澳大湾区为业界带来的新机遇。

 商汤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尚海龙认为,大湾区是因“聚”而变得“巨”大,并指创新产业应由核心研发开始,到集成合作,以至发展全国市场,最后才拓展国际市场。美国湾区发展最主要并不是依赖庞大的资金流,而是最靠五百万的人才流动才能支撑湾区的发展。发展智慧城市,可让粤港澳大湾区半路超车,后来居上。 

第二环节中,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陈越华、香港贸发局东南亚及印度首席代表黄天伟、香港交易所上市发行服务部高级副总裁钟创新担任讲者,并与关家明一同讨论香港作为一带一路商贸枢纽的角色,以及粤企如何利用香港平台拓展一带一路商机。

香港交易所上市发行服务部高级副总裁钟创新于会上向粤企介绍了在港上市的优势,包括可透过港股吸纳内地投资者以及提高企业市值、高效透明的上市审批制度及可预期的上市时间表,上市后提供高效的再融资渠道、香港市场可提供长期的自由度和灵活度,以及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确保香港作为内地企业首选海外上市的地位。

 

 

2018年珠三角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席会议召开

2018年珠三角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席会议6月29日在珠海召开。省协会秘书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惠州协会秘书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如何进一步加强珠三角各地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合作互助,探讨如何在新时代为广东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而发挥协会作用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广东外商协会副会长、深圳外商协会执行会长郭小慧说,19大报告对协会的社会地位进行了重新定义,过去对协会的定位是桥梁与纽带,新时代背景下,协会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要适应时代的转变,跟上发展的步伐,协会秘书处的干部要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协会更需要复合型的人才去实现转型升级。郭小慧还分享了深圳协会在创新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省协会副秘书长郭秋玲主持了会议,各地协会负责人就有关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坦诚的交流。

会后,广东外商协会会长吴军接见了全体会议代表,并就加强省内各地市协会的联动与合作,做好新时代外资企业服务,推动协会自身建设发表了讲话。

 

 

 我会派员出席广东省编办召开的

强市放权专题论证会

2018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府令第248号),将78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和完善强市放权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9月27日召开专题论证会,听取各商协会、企业对强市放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审改办主任孟卫东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我会秘书处派员出席了会议,并邀请了两家会员企业:广东三元麦当劳有限公司、亿滋(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出席了本次论证会。在会上,企业代表在食品行业领域内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到市级实施发表了相关的意见,建议政府部门需要在放权后一定期间内注意企业反馈和政策跟踪,不能由于省、市、镇(区)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不同而导致企业办事不便利。

最后,孟主任表示十分感谢我会及会员企业出席论证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会及时反映给省有关领导参考。

 

【会员风采】

 

省协会副会长、旭日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勋

荣获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奖

2018年9月13日,由国家民政部主办评选的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于人民大会堂举行。经过专家评委会的重重审核、公众的积极投票,最终,省外商协会副会长、旭日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勋先生以其个人对慈善事业的不懈投入,获得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个人”荣誉。表彰大会由民政部部长黄树贤主持,国务委员王勇等相关领导出席了表彰活动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杨勋先生1952年出生于广东省惠州市。现任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旭日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特邀副会长、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惠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杨勋先生作为现代企业家,秉承“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的企业宗旨。就此,近二十年来,他为公益事业、兴学办医、扶贫救灾等捐款超过十五亿港元。

隶属于旭日集团的真维斯自1993年正式进入中国内地市场,20年以来,其凭借“名牌大众化”的经营理念、“物超所值”的市场策略,深受广大顾客的喜爱。然而,在积极创造企业财富、创造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真维斯也从未忘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多年来其开展的公益项目涉及援建希望小学,设立大学生助学基金,实施希望教师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青年创业就业计划及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等。

“中华慈善奖”是中国公益慈善领域中的最高政府奖,于2005年由国家民政部设立,旨在表彰在我国慈善活动特别是扶贫济困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个人、单位、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培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助力国家脱贫攻坚战略。

经过相关单位推荐、评委投票和审议意见,并参考社会公众投票情况,民政部最终将此项殊荣授予包括杨勋先生在内的131个单位和个人,以表彰他们在过去一年中对国家的公益慈善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这正是社会各界对杨勋先生及真维斯长期坚持,努力实践社会责任的权威肯定!杨勋先生表示“中国梦”既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梦,也是人民幸福的梦。“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每个人的公益心,希望通过全社会力量的集结,将公益注入我们共同的“中国梦”。

 

省协会副会长单位NU SKIN如新十五年来

五度荣膺“中华慈善奖”

9月13日,由民政部主办的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结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揭晓,共表彰慈善楷模28名、慈善项目49个、捐赠企业37个、捐赠个人16名。NU SKIN如新凭借在公益慈善领域的突出表现,与腾讯、美的、拜耳等企业同获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奖项。据了解,这是如新第五次收获中华慈善奖的殊荣,NU SKIN如新中国总裁郑重出席颁奖活动并接受了来自民政部领导的嘉奖。

中华慈善奖是中国慈善事业领域的最高政府奖项,自第九届开始评选周期由一年一次改为两年一次,从本届起候选企业组织及个人改由省级民政及相关部门推荐,获奖门槛更高,评审更严格。NU SKIN如新能够连获表彰,不仅代表了政府权威部门对NU SKIN如新善的力量的认可,也激励着企业肩负起社会责任,持续投身慈善事业。

NU SKIN 如新1984年创立于美国犹他州,从最初起就将“善的力量”视为企业使命。自2003年正式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以来,NU SKIN 如新以 “授之以渔,人人参与,持续行善”的理念为指导,先后展开了众多公益慈善项目。特别是近年来,在精准扶贫的号召下,如新更多地在公益慈善上进行了“精准切入”。

一、聚集受饥饿儿童营养健康,助力精准扶贫

为助力解决儿童健康问题,NU SKIN如新于2002年发起“受饥儿滋养计划”,持续为全球饥饿及营养不良儿童捐助营养食物“蜜儿餐”,该项目现在平均每天都在为全球超过14万名儿童提供滋养。不同于一般的公益援助,“受饥儿滋养计划”打破了传统的救助模式,精准为贫困儿童提供营养食物的同时有效的推动了教育扶贫。从2004年开始,如新将该项目引入中国大陆,截止2017年底已累积捐赠超过 6,300万份“蜜儿餐”。

在捐赠蜜儿餐的基础上,NU SKIN 如新还在云南、贵州等贫困地区捐赠了52“爱心厨房”设备,帮助条件不足的学校更好地烹饪蜜儿餐,做出更受孩子们喜爱的蜜儿餐美食,受益儿童累计已超过1万人。合作基金会工作人员表示由蜜儿餐爱心厨房,营养加餐,营养知识宣教组成四维一体的健康项目从根源上阻隔营养不良造成的贫困代际相传,帮助贫困地区摆脱落后的局面。

除此之外,NU SKIN如新还响应国家精准扶贫,集中整合力量与资源,注重扶贫、扶智和扶志相结合,通过与专业公益合作伙伴的共同努力,还积极参与了其他社会公益项目,为解决和落实儿童美好生活而不懈努力。

二、“善的力量”创造更多微笑,践行公益结累累硕果

不仅如此,如新为践行“善的力量”企业使命,还开展了众多延续性强、影响范围广且独具特色的公益项目。2008年,NU SKIN 如新创立了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为帮助先心病贫困患儿家庭,该项目建立了国内目前最完整的儿童先心病救助体系,覆盖前期筛查、慈善救治,到治疗后的援助及志愿者服务等。截至2017年底,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已累计救治贫困患儿6800多名,募集善款近1亿元人民币,取得了10倍于最初目标的成绩。

据来自安永的一份公益慈善项目影响力评估报告显示,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对患病儿童支助的总体影响估算价值已经超过12亿元。该项目不仅成功聚拢了社会各界资源,还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已发展成为儿童先心病领域的标杆项目。

与此同时,如新还通过“乐善汇”组织志愿者活动,让更多有志人士参与到公益事业之中;携手残联组织,以“创星计划”扶植帮助了四个省份的十四个残疾人创业项目;还在贫困地区捐建如新小学24所。

在中国投资15年来,NU SKIN 如新一直秉持“善的力量”企业使命,积极投身慈善事业,以精准、持续的造血式公益树立了慈善标杆。截至2017年底,如新累计捐赠各类物资价值已达4.2亿元,帮助一百多万贫困地区儿童家庭走上了改变命运的道路。

凭借多年在慈善公益事业中的突出贡献,如新除五度荣膺“中华慈善奖”外,还曾五度获得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并在2010年至2018年连续收获“中国慈善排行榜十大慈善企业奖”,是唯一一家九度蝉联该荣誉的企业。 

作为新时期扶贫工作的核心要义,“精准”无疑已成为公益慈善事业重要需求。对此,NU SKIN如新中国总裁郑重表示:“如新将持续聚焦健康问题促进精准扶贫;并持续扩大如新公益慈善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带动年轻人群参与慈善公益,让更多的人预见更好的自己。

 

 


【政策法规】

 

“外资十条”修订版首场政策宣讲会在广州举行

9月28日上午,广东省商务厅在广州举办《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简称“外资十条”修订版)首场政策宣讲会。250余位外资企业、商协会和各地商务部门代表参加。

陈越华副厅长在宣讲会上介绍,“外资十条”修订版从我省实际出发,聚焦外商在财税、用地、人才等方面的核心关切,在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加强用地保障、支持研发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重点园区吸收外资环境、完善利用外资保障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每一条都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出台“外资十条”修订版,是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重要举措,将推动广东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重塑营商环境新优势,进一步增强对高端外资和高端人才的吸引力,更好引领服务我省经济向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发展。

当天下午,陈越华副厅长主持召开了部分重点外资企业和专家学者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大家对“外资十条”修订版的反响与期待。来自宝洁、埃克森美孚、达能、丰田等12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广东投资项目的高管和省委党校、省社科院、暨南大学的专家学者参与座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

粤府〔2018〕7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省政府对《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以粤府〔2017〕125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

  

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

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支持在以下领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包括专用车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制造和修理,干线、支线和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加油站建设和经营,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等;取消在广东设立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广东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外资在广东设立合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不超过51%。支持在广东工作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深化CEPA项下广东自贸试验区对港澳服务业开放,推动扩大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受理、承办的法律事务范围,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将港澳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管理。

二、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2017-2022年,对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排行榜为准,下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IAB(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项目,可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的,省财政按其当年对省级财政贡献量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2018-2022年,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广东再投资项目,由省市给予奖励,其中省财政按项目投资环节产生的省级财政贡献奖励所在地政府,用于支持外商在广东扩大生产经营、新投资广东鼓励类项目等。各地可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奖励。

三、加强用地保障。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按《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规定享受用地有关优惠政策。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以下统称重点外资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用地,由省市共同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符合《广东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奖励办法》奖励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省按照相应标准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其中对投资2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要求并完成供地手续的重大外资项目,省全额奖励用地指标。各地引进重大外资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奖励计划指标。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产业转移集聚地)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经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政府确认其容积率超过2.0并提出申请后,所使用的用地计划指标可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退还。对外商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工业大厦和重点外资总部自建办公物业产权,允许以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其中重点外资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累计分割登记和转让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外商投资企业租赁工业用地的,在确定租赁底价时可按照租赁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可凭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和缴款凭证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租赁期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转租和抵押。政府实施旧城改造,可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需要搬迁的外资工业项目重新安排工业用地。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的,可在5年内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外商与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可使用划拨土地的,允许采用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供应土地。

四、支持研发创新。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含企业内设研发机构,下同)参与我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并享受相关配套资金扶持。2017-2022年,对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外资研发机构,省财政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认定为博士后工作站、两院院士工作站的外资研发机构,省财政最高资助100万元;对外资研发机构通过评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省财政最高资助200万元。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可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加强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试点工作,扩大适用产品的范围,对纳入省创新产品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实行政府采购鼓励措施。鼓励外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广东生产结算国家大品种一类新药,为其进入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开辟绿色通道,并与药品价格谈判和集中采购工作相衔接。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在全省推广实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研发设备、试剂、样品,可选择提前报检、预约报关和实物放行通关模式。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保税进口二手研发专用关键设备(入境期限不超过1年)。建立高价值专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利用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投资,以及我省重大跨国并购项目返程投资。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金融管理和服务创新,支持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本外币全口径跨境融资,在2倍净资产的外债额度内获得本外币融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内和境外发行债券,允许其将境外发债资金回流使用;降低跨境资金池业务准入门槛,支持从事实体经济的跨国公司建立跨境资金池;争取飞机、船舶等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试点资格,支持区内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外币结算业务;支持外资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业务,适时在全省复制推广。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鼓励各地推广“贷款+保证保险/担保+财政风险补偿”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外商投资企业同等享受我省对民营企业境内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的相关扶持政策。

六、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推行人才“优粤卡”,将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7类人才纳为服务对象。逐步扩大“优粤卡”在我省可作为身份证明使用的领域。“优粤卡”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与企业所在地户籍居民同等享受当地人才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政策待遇,其中境内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广东办理赴港澳签注及其他出入境证件。鼓励各地推广深圳前海的做法,给予为本地经济社会作出贡献的“优粤卡”持有人适当奖励。持有“优粤卡”的外籍人员,可申请办理5年以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有效期为5年的居留许可,并将业务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二分之一;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人员在广东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出入境、停居留及聘雇外籍家政人员等便利措施。回国后在外资研发机构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逐步在全省推广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6项人才出入境政策措施。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健全专利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机制。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机制。强化商标专项执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商标专用权。制定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规范。创办国际化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健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建设,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商标注册和质押。建立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快速处理机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申请和实施专利,其在广东实施的发明、发现和其他科技成果,可参与我省各级各类奖项评审。

八、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行“多证合一”改革和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审批权责和标准,优化企业投资审批流程,将现有投资审批事项及其审批时限压缩四分之一。将外商投资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进一步下放至县(市、区)商务部门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委托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和管理。将医疗机构、旅行社、加油站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等18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委托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条件成熟后逐步委托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将商事登记“银证通”服务拓展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推行境外投资者商事登记就地受理及远程办理。简化港澳投资者在广东投资应提交的材料,开展简化版商事登记公证文书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可就地入库。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优化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流程,将业务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三分之一。积极探索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委托代办制。在全省口岸复制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九、优化重点园区吸收外资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推行行政审批局模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支持粤东西北省级以上开发区申报纳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按规定享受省产业转移相关扶持政策。对国家级开发区内新设的外商投资项目,可参照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鼓励园区及所在地按项目直接经济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在省级产业转移园区(产业转移集聚地)新设的外商投资项目,可比照享受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授权各地级以上市审批省级经济开发区扩区和区位调整,审批结果向省政府报备。

十、完善利用外资保障机制。省、市政府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利用外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省长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定期协调解决制约我省利用外资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在广东投资的重大关键性问题。建立省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实施重大外资项目“一项目一议”。整合优化全省驻海外经贸办事机构,加快构建我省辐射全球的国际化投资促进体系。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平台。规范各地招商引资行为,严格兑现依法向投资者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对出国(境)招商公务团组实行政策倾斜,在制订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时予以重点保障,支持优先办理出境手续。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对广东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有关部门要于3个月内修订有关实施细则。各地要结合实际,于3个月内修订有关贯彻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将政策措施宣传到企业,并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汇总报告省政府。省政府视情况对各地、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实际利用外资成效较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工作任务分工表详见以下网站: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809/t20180906_780452.html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粤环办函〔2018286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结合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数据统计情况,现主动在我厅官方网站上公布我省仍有余量可接收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及含重金属污泥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相关信息(见附件1-3)。请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及时在辖区内公开公布信息,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提供必要的指导、对接等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内现可接收焚烧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

2.省内现可接收填埋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

3.省内现可接收含重金属污泥类经营单位信息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917

 

附件1

省内现可接收焚烧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

序号

地市

企业名称

核准资质类别

业务联系电话

1

深圳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HW02、HW03、HW04、HW05、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6、HW37、HW38、HW39、HW40、HW45、HW49、HW50

0755-83311052

2

珠海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HW02、HW03、HW06、HW08、HW11、HW12、HW13、HW16、HW21、HW49

0756-7736148

3

惠州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6、HW21、HW35、HW48、HW49、HW50

0752-8964100或4001-520-522

4

肇庆

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HW02、HW03、HW04、HW05、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6、HW17、HW33、HW37、HW38、HW39、HW4、HW45、HW49

0758-8419003

5

清远

广东鑫龙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HW02、HW03、HW04、HW06、HW08、HW11、HW12、HW13、HW16、HW49

0763-2888929或18998612496

注:核准经营内容以该企业持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为准。 

 

附件2

省内现可接收填埋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

序号

地市

企业名称

核准资质类别

业务联系电话

1

广州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

HW02、HW06、HW08、HW11、HW12、HW13、HW17、HW18、HW21、HW22、HW23、HW25、HW26、HW31、HW33、HW36、HW39、HW46、HW48、HW49

020-83328111

2

深圳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HW04、HW13、HW14、HW17、HW18、HW19、HW21、HW24、HW25、HW26、HW27、HW28、HW31、HW36、HW38、HW47、HW48、HW49

0755-83311052

3

深圳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HW17、HW18、HW21、HW22、HW23、HW31、HW36、HW46、HW48、HW49

13802867645

5

惠州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HW17、HW18、HW20、HW21、HW22、HW23、HW25、HW26、HW27、HW28、HW30、HW31、HW33、HW36、HW46、HW47、HW48、HW49

0752-8964100或4001-520-522

注:核准经营内容以该企业持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为准。

 

附件3

省内可接收含重金属污泥类经营单位信息表

序号

地市

企业名称

核准资质类别

业务联系电话

1

广州

广州科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HW17、HW22

020-28200993

2

深圳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13802867645

 

深圳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HW22

0755-27264577

3

深圳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0755-83311052

4

珠海

珠海市新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HW17、HW22

0756-3989111

5

珠海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0756-5654689

6

韶关

乳源瑶族自治县鑫源环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0751-5281628

7

惠州

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0755-86676185

8

惠州

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0752-2786151

9

惠州

惠州市惠阳区力行环保有限公司

HW17、HW22

0752-5189226

10

河源

广东金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0762-3268518

11

肇庆

广东自立环保有限公司

HW17、HW22

0758-3719121

12

肇庆

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0758-8419003

13

肇庆

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

HW17、HW22

0758-3739618

14

湛江

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0759-3103328

15

东莞

东莞市长绿固体废物资源环保处理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0769-88236868

16

东莞

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HW17、HW22

0769-88280093

17

江门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HW17、HW22、HW46

0755-86676185

注:核准经营内容以该企业持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为准。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现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 

  二、各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主管部门应统筹推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三、海关总署定期将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传输给税务总局。各综试区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商财政、商务部门制定。 

  四、本通知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通知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五、本通知自2018101日起执行,具体日期以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928

 

 

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
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现就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

  二、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具体是指:

  1.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2.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

  3.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

  4.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

  境外投资者采取上述投资行为所投资的企业统称为被投资企业。

  (二)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属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分配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资产所有权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三、境外投资者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按照税收管理要求进行申报并如实向利润分配企业提供其符合政策条件的资料。利润分配企业经适当审核后认为境外投资者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暂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扣缴预提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四、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境外投资者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经税务部门后续管理核实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除属于利润分配企业责任外,视为境外投资者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法追究延迟纳税责任,税款延迟缴纳期限自相关利润支付之日起计算。

  五、境外投资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六、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七、境外投资者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后,被投资企业发生重组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实际按照特殊性重组进行税务处理的,可继续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不按本通知第六条规定补缴递延的税款。

  八、本通知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本通知所称“中国境内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居民企业。

  九、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8号)同时废止。境外投资者在2018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适用本通知,已缴税款按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