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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参加广东省商务厅举办的赴德国开展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范专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26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落实广东省实施“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会精神,进一步健全贸易投资风险防控机制,更好维护我省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广东省商务厅于8月16日,举办广东企业赴德国开展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范专题活动,广东省商务厅邀请安睿顺德伦(Eversheds Sutherland)国际律师事务所德国分所代表作相关介绍。有关地市商务局业务部门负责人、有关商协会负责人、以及外经贸企业及涉外律师代表80多人参加了活动。我会也派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近年来,广东与欧洲经贸合作稳步推进。2023年广东对欧洲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4.1%,今年前6月同比增长8.4%;2023年广东新增对欧投资企业(机构)100余家,对外直接投资额近3亿美元,今年前6月新增近60家,对外直接投资额1.7亿美元。广东与德国经贸合作方面,今年前6月进出口同比增长7.8%,新增对德投资企业(机构)近20家,对外直接投资额4246万美元。越来越多企业重视对欧洲贸易投资,也高度关注欧洲国家相关政策环境和涉外法律风险。

广东省驻欧洲(慕尼黑)经贸办事处主任罗文奇通过视频连线,从“人、财、物”三个方面介绍了企业赴欧洲贸易投资注意事项。“人”的方面,要了解并尊重当地的文化差异,建议聘请具有当地文化背景的管理人员;要熟悉当地劳动政策,确保招聘用工合法合规;要关注团队合作,定期组织跨文化培训。“财”的方面,要评估不同国家融资负担,做好合理财务规划和成本控制;要关注汇率风险,例如通过套期保值工具来锁定汇率;欧洲不同国家的税率和税种差异较大,建议聘请专业的税务筹划。“物”的方面,欧洲的市场分布广泛,供应链和物流网络必须高度优化;欧洲对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严格,企业必须确保产品获得必要的认证;欧洲消费者对创新和环保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建议企业积极推动技术创新。

安睿顺德伦国际律师事务所德国分所合伙人洪睿思博士(Alexander Honrath)介绍了投资并购德国企业的法律政策和重点关注内容。他指出,企业在德国开展投资并购,应对行业和市场环境进行充分的调研,重视尽职调查的内容并运用好尽职调查的结果,更加重视投资意向书和股权转让协议的架构和内容,并在并购完成后积极主动地完成业务、财务、人事和运营系统的整合。

安睿顺德伦国际律师事务所德国分所高级律师刘岭介绍了设立和运营德国子公司或合资企业的法律框架、中德货物贸易争议解决的主要途径和策略。她建议,中资企业赴德开展绿地投资,应充分考虑到各自国家税法和跨国税收协定,选择合适的股权架构,并了解运营德国公司的基本规范。与德国企业开展贸易合作,应关注德国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好仲裁机制、适用法律以及其他权益保障条款。

最后,互动交流环节,安睿顺德伦律所代表对参会企业提出的贸易投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